2018年山东济宁邹城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30人简章

来源:邹城市人民医院 2018-06-08 15:25:23

  邹城市人民医院(济医附院邹城院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现将邹城市人民医院(济医附院邹城院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办理辞职手续;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0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8名(妇产科、神经内、肿瘤、肾病、消化系病、血液病、泌尿外、乳腺外、血管外、小儿外、胸心外、麻醉、影像等方向)、口腔医学专业1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护理专业1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通过邮箱报名,考生于2018年6月19日前将现场审核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zcsrmyyrsk@126.com信箱。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形式进行。


  (1)携带材料要求: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邹城市人民医院网(http:// www.sdzcrmyy.cn/)下载打印《邹城市人民医院 (济医附院邹城院区)2018年度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一寸免冠照片1张)、《诚信承诺书》,由本人填写相关内容。由考生本人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报到证(已就业考生持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审批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者持临时身份证)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审核地点现场审核。经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资格审查地点:邹城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仅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专业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面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由评委现场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人员为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邹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后果自负。


  3、咨询电话:0537-5250887


  附件1.诚信承诺书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审批表


  附件3.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邹城市人民医院(济医附院邹城院区)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