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东南州镇远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镇远县人民法院 2018-06-07 10:51:26
  镇远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加强我院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


  镇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全院网络及电子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


  2.执行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


  3.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仔细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5.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熟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各类办公软件的应用维护、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维护,且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7.性别不限,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2000年6月1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四十周岁(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能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服役期间立功或表彰、烈士和因公牺牲政法干部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在本县政法系统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如下程序进行:1信息发布→2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5体检→6政审考察→7公示→8办理聘用手续。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网(wwww.zhenyuan.gov.cn),镇远县人民法院通过该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的有关情况。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至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法定假日);


  2.报名地点:镇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镇远县小田溪法院办公楼四楼4-18办公室)。联系人:陈彦羲;联系电话:18985808485。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对应聘职位有帮助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3张(白色背景),镇远县人民法院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资格审查


  镇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根据《招聘公告》负责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镇远网(wwww.zhenyuan.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面试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工作由镇远县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


  4.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5.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政审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在考察中发现本《公告》三--(三)中所列情形之一,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镇远县人民法院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镇远网(wwww.zhenyuan.gov.cn)上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镇远县人民法院报到,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道后,镇远县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需续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应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有关手续。


  (八)差额递补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政审、公示、报道等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间月薪1500元;


  2.试用期满合格至合同存续期间,月薪3000元(每年考核合格后递增50元),按月发放,并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不含住房公积金。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1.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严格参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中事务性辅助工作。


  3.聘用人员上岗前,用人单位将组织其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4.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其聘用关系。


  5.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10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6.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7.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并产生的一切后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由镇远县纪检委、镇远县委组织部、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镇远县人民法院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经查实考生在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镇远县监察委0855-5722076


  镇远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55-5711692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55-5723307


  镇远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0855- 5718598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镇远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6.04二稿).doc


  镇远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