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招聘应届或往届毕业生75人公告(第三批)

来源: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8-06-07 09:40: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8年第三批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科室

招聘岗 

计划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1

呼吸内科

医师技师

1

硕士及以上

呼吸病学

 

1

硕士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

心血管内科

技师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心电生理检查岗位

3

消化内科

医师

1

硕士及以上

消化病学

须轮转消化内镜医师岗位,具有医师资格证、已完成规培者或具有内镜工作经验者优先

4

肾内科

医师

1

硕士

肾脏病学

 

5

血液内科

医师

1

博士

血液病学

 

6

风湿免疫科

医师

1

硕士

风湿免疫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并已完成规培者优先

7

神经内科

医师

1

博士

神经病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

8

康复医学科

医师

1

硕士及以上

康复医学

 

9

精神心理科

医师

1

博士

精神病学

具备中级资格证者优先

10

肿瘤防治中心

医师

1

本科

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并已完成规培

物理师

1

硕士及以上

放射物理

 

技师

1

硕士

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11

急危重症医学部

医生

3

硕士及以上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并已完成规培者优先

医生

2

本科

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并已完成规培

12

胃肠外科

医师

1

博士

胃肠外科

 

13

胸心外科

医师

2

博士

胸外科学

 

14

骨外科

医师

2

硕士及以上

骨外科学

 

15

烧伤整形外科 

医师

1

硕士

外科学、烧伤整形外科学、皮肤病学

 

16

产科

医师

1

博士

生殖医学、围产医学

 

2

硕士

生殖医学、围产医学、妇产科学

含高端产科医师岗位

17

妇科

医师

1

硕士及以上

妇产科学

 

18

儿科

医师

2

硕士及以上

儿科学、新生儿科

 

19

口腔科

医师

2

硕士及以上

口腔修复、牙体牙髓、口腔正畸

 

技师

2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

 

20

麻醉科

医师

1

硕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麻醉学

 

21

凤凰国际医疗中心、老年病科

医师

1

硕士及以上

内科学、老年医学、临床医学

 

22

放射科

医师

2

博士

影像医学与核

 

医学

 

23

临床营养科

医师

1

硕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资格证并已完成规培者优先

24

临床各学科

医师

不限

博士

临床医学

 

25

眼科

技师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视光学、康复治疗学

 

26

临床各科室

护理

5

硕士

护理学

 

15

本科

护理学

来院工作满3年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参加竞聘事业编制

27

科研平台

科研博士后

10

博士

基础医学、生物信息学、生命科学相关专业

 

实验技术员岗

2

本科及以上

生物科学、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及相关专业

硕士来院工作满2年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参加竞聘事业编制

28

信息科

工程技术岗

2

本科及以上

软件工程、统计学相关(项目管理、软件开发)

有医疗信息化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医疗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的,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临床各专科医师岗位招聘的博士毕业生为事业编制,专职科研岗位优先招聘博士后,同时医院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及具有竞争力的待遇条件,包括:
 
  1.临床各专科住院医师:中山大学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提供40~60平方米人才公寓租住。
 
  2.获评《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青年拔尖人才,前三年可享受特岗津贴,并提供40~60平方米人才公寓免租居住5年。
 
  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凤凰计划”),医院每年选派优秀青年人才5~10名赴国外研修1年,提供资助10~15万/年。
 
  4.聘请杰出专科教授学者(“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杰青优青”等)为指导老师,进行一对一培养指导。
 
  5.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规培期间工资绩效奖励一概齐全。
 
  6.依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可获科技奖励。
 
  7.可认定为中山大学硕士生导师,具备相应条件者可招收在读研究生。
 
  (二)硕士及以下学历岗位招聘毕业生为合同制,根据学校、医院的相关规定,到院工作2-3年(硕士一般为2年,本科为3年),符合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条件的,可参加事业编制竞聘。
 
  (三)合同期内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应聘登记表》(),并请将简历(要求附上学历学位证书、培训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或荣誉证书等)发送至:wyrskzp@126.com,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应聘岗位”格式命名(或邮寄或亲临提交均可)。
 
  科研博士后岗位接收简历邮箱:zhouyy59@mail.sysu.edu.cn。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及考核
 
  考核拟采取面试、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等方式结合。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四)体检
 
  (五)通知录用结果并签订协议书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医院竭诚欢迎省外高校优秀毕业生应聘我院,凡经我院招聘、录用并按时报到的博士毕业生,将给予每人1500元的差旅费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2528760、2528170、2528239
 
  联系人:解老师、李老师、叶老师
 
  地址及邮编: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人力资源管理科 519000
 
  医院网址:http//www.zsufivehos.com
 
  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应聘登记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