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鹤壁淇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4人公告

来源:淇县人民政府 2018-05-31 14:31:02
  淇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我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按照《鹤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鹤公【2017】168号)等文件规定,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充实到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公开招聘。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上工作,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154人,其中:“一村一辅警”岗位105人、视频监控岗位30人、特警岗位19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淇县人民路东段县公安局三楼西会议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淇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报考特警岗位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聘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材料。交报名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削减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9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局域网为本次淇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本次考试聘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仅限报考特警岗位的考生)。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占比分别为40%、40%、20%,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淇县第一中学
 
  笔试成绩将及时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局域网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在参加面试之前,应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局域网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报考特警岗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缺考、弃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局域网公布。
 
  六、体能测评(仅限报考特警岗位考生)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的结果当场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局域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结果将及时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局域网公布。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个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规定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公安局局域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由淇县公安局与被聘用的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2.县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3.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到岗后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县公安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不低于淇县最低工资标准。
 
  2、另交三险(养老保险为月基本工资的27%、工伤保险为月基本工资的0.2%、保额5万的意外险100元/年)。
 
  咨询电话:0392—7227094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1.2018年淇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2.淇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淇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