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衢州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7人公告

来源:中国衢江政府网 2018-05-30 14:12:14
  2018年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如报名人数不足,根据差额原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热爱本职工作。
 
  3.衢江区行政区域内,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留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也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本次招聘所涉任职期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量化考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5月30日,通过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衢江区党建网(http://qjdj.qz.gov.cn)发布公告,公布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
 
  衢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277号区林业局院内办公楼2楼207室,联系电话0570-383872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填写《2018年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此二表可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或衢江党建网下载并一式二份打印后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目标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负责资格初审,并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者的《2018年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初审意见”栏内加注“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党(工)委公章。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报名对象。
 
  (四)考核评价
 
  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和处理基层工作的能力。考核评价由量化考核、笔试和面试构成,其计算公式为:考核评价得分=量化考核×20%+笔试×30%+面试×50%。
 
  1.量化考核(占总成绩的20%)。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实施,综合对应聘人员的任职情况、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荣誉奖励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赋分。
 
  2.笔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查大学生村官对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运用,以及对农业农村工作实务、农业生产经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为民服务等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于6月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衢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3.面试(占总成绩的50%)。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了解应聘者处理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从中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及岗位适应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若考核评价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和实施考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将拟聘用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后,上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取消聘用资格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实行试用期,并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继续留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
 
  2.通过招聘程序,人员被聘用后,纳入衢江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3.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等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衢江区党建网,或咨询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0-3838119,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0-383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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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年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2018年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doc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