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益性岗位2人公告

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 2018-05-29 11:35:33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市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人户籍在自贡市辖区内,就业困难并有就业愿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2017年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至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者,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性岗位,2名。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考工作、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按报考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日截止到17:00时止)。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大楼125室)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现场报名后,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3、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核通过,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科目、时间


  1、本次考试为面试,总成绩100分。


  2、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八、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自流井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流井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0813—8101459)。


  十三、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每月138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十四、咨询电话: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0813-8209045


  十五、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自流井区2018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