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2018-05-25 15:31:55
  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辅助事务岗二级2名、辅助事务岗三级2名、专业技术岗三级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5月30日(现场报名为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号楼4116室。
 
  联系电话:28333412;联系人:朱先生。
 
  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号楼4116室进行现场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报名者可发送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fangjinger@dpxq.gov.cn。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中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 考试
 
  1.笔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从报名者当中择优通知参加,通过笔试后,方可进入面试。笔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经初步审查,依据成绩高低排序通知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具备资格复审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附件:1-4下载
 
  1.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相关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