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拱墅区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人员3人公告

来源:拱墅区人民政府 2018-05-25 13:37:17
  2018年杭州市拱墅区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拱墅区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3名,其中米市巷街道2名,小河街道1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常住户口(以2018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


  5、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杭州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一楼 (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持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或运河人才网(www.51yhrc.com)下载的《拱墅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填写,一式一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1、笔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及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及运河人才网(www.51yhrc.co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中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员工,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工工资标准。工作性质为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参与建筑工地及企业欠薪处置;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


  2、咨询电话:88297250,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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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拱墅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