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宿州灵璧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来源: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23 13:35:14
  灵璧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征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灵璧县征收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征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计划


  中文文秘专业:1名


  法律专业:1名


  财会专业:2名


  土木工程及建筑专业:3名


  思想政治类专业:1名


  退伍军人:2名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退伍军人(士官类优先);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


  (五)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征收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 24 日— 5月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叉口 )


  (三)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审查资格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征收工作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2、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的打印的《报名表》1份(要求为A4纸),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一)面试内容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设置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笔试人员确定


  笔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确定。按照2: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


  八、笔试


  笔试统一采取公共科目考试一个科目,总分100分。


  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各按50%确定。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十、聘用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另定,同时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57-6880003;0557-6880005


  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