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2018-05-22 09:19:25
  2018年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招聘5名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且有序进行,拟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


  计划招聘3名司法辅警人员、1名书记员和1名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司法辅警和驾驶员岗位要求男性, 书记员岗位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1.0及以上,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辅警和驾驶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书记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或武警优先。


  5、书记员要求熟练电脑文字处理,每分钟录入40字以上;驾驶员要求持c1驾驶证。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复员、退伍军人或武警另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4、 联系方式:0715-8318776(胡女士)


  四、面试安排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


  五、聘用规定


  1、聘用期限:聘用合同期为三年。


  2、工资待遇:月工资2180元(本科毕业每月工资2280),每月伙食补助280元,年终发放绩效奖金,购买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