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简章

来源: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05-21 13:57:18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上半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学院专业发展需要和“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学院即将设立机械学院、大数据学院的用人实际,经研究,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一、学院简介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门、建设部门联合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培训中心”、“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水利部示范院校”、“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重庆市科委“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教委“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授牌。学院设有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与电子信息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五系一部,开设有水务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工程测量与监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服务外包方向)等41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用工形式
 
  人事代理(当事业编制使用申请下来后,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转为正式编制),档案需转入我校。
 
  四、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并未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未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年龄要求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在企业工作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登陆学院官网或高校教师招聘网下载《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个人基本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cqsdrsc@163.com(邮件标题及表格文件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21533(座机)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1.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人事处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8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时间:2018年6 月22日
 
  3.地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正善楼A307)
 
  (三)考试考核
 
  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按照机械制造和大数据两个大类进行笔试。笔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40%。
 
  3.时间:2018年6月23日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及职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优先。如还不能确定人选,则年龄小者优先。
 
  2.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
 
  拟聘人员按有关要求,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与学院在编同级人员同等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7月1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十、报到
 
  招聘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派遣证及岗位要求的材料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与回避制度,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它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信息发布:招聘简章、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重庆水利力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qsdzy.com/)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2.考试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49821533。
 
  3.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本简章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附件1: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