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招聘基层医疗人员公告

来源:梧州人才网 2018-05-18 14:41:04
  梧州市龙圩区2018年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梧州市龙圩区决定再次通过直接面试形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龙圩区2018年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人,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龙圩区2018年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8日至2000年5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儿科及妇科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编人员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24:00时以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8年5月28日为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6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


  2. 报名地点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梧州市龙圩区政府大院3号楼501室),电话:0774-2722285。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要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5.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应聘。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及材料不全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应聘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梧州市龙圩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如资格审查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面试时间:2018年6月9日;


  面试地点:龙圩镇,具体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四)考核、体检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考生的体检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2.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报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制度,并由梧州市龙圩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要坚持原则,照规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4-2722717);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74-2722285)。


  (二)监督电话


  梧州市龙圩区纪委信访室 (0774-2727580)。


  (三)相关网站


  梧州人才网、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