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衡水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2人公告

来源: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2018-05-18 10:00:49
  2018河北衡水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衡水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结合实际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招聘原则
 
  (一)选聘单位:衡水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7日——2000年5月17期间出生);
 
  5、具有中级职称;
 
  6、全科医师有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见附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衡水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人民路问津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联系电话:2161605。
 
  (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以及其他岗位要求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证件近照2张。资格审核合格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发放《准考证》。
 
  (三)测评考核。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期满考察合格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附件:衡水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岗位表
 
  衡水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