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连云港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6人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18-05-18 08:39:26

  2018年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做好金山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所招人员主要负责配合金山镇工作人员做好镇政府日常工作等。


  本次招聘人数为6人,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连云港市赣榆区户籍;


  (四)签订合同后,在金山镇最低服务期限2年(一个聘期);


  (五)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六)符合岗位表中其他各项条件要求。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 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区人才服务中心(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  297号,和安大厦309室,乘4、6或601路公交车至行政中心站可达)。


  (三)联系人:顾莹,联系电话:86217595。


  (四)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


  (五)费用收取: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拟招聘岗位人数。


  (七)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领取准考证: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考者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或复印件)到区人才服务中心(和安大厦3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二)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仪表形象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ganyu.gov.cn)。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金山镇人民政府集中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gany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录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聘用,采用劳务公司派遣用工模式,由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年底工作考核情况发放一定奖金。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八、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为便于社会监督,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金山镇人民政府、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受理单位及时予以处理。


  (四)监督电话:0518-8718185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