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速录员3人简章

来源:姑苏人才网 2018-05-17 14:51:48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速录员(公益性岗位)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将面向苏州市区招聘速录员(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市区户籍(学校集体户口除外),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1998年5月22日间出生);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周二)9:00-16:00;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金储街298号)。


  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


  速录员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


  笔试为书面表达能力测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听打,播放一段时长10分钟的录音,语速120字/分钟,根据记录准确率评分。


  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总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政审、聘用


  以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四、管理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按《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苏州市姑苏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856180。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