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人才网 2018-05-16 10:02:39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2名桥圩人民法庭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为书记员2名,被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拟聘岗位主要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书记员岗位男女不限,居住地为桥圩、湛江优先考虑;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有亚伟速录等级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起至5月3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6)1张近期全身个人生活照片。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办公室(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公正街2号)或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政工科邮箱:gnfy4330513@163.com,联系电话:0775-4330513。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自行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面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面议;
 
  (二)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人员,按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2018.5.15).xls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