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来源:永州人才网 2018-05-15 16:36:05
  2018永州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永州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1名,培训管理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文秘岗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30岁及以下,男女不限(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土木建筑及相关专业且文字综合能力强、汉语言文学、文秘、政治、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均可报名,永州户口(含县区)。


  (二)培训管理辅助岗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28岁及以下,男女不限(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土木建筑及相关专业且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教育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均可报名,永州户口(含县区)。


  以上岗位在校期间担任过班(团)、校学生会干部,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有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


  2、报名地点: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23号)。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对审核合格者,通知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需要,对招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程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补助:文秘岗位2500元;培训管理辅助岗位2000元。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只购买1个年度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当事人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学校综合考评后确定是否聘用。


  三、合同签订与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学校综合考评,确定聘用的签订合同。


  1、文秘岗位:永州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按单位正式在职员工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对待;


  2、培训管理辅助岗位: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月薪暂定2200元(可视工作实绩、贡献适时适当调整),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咨询电话:0746-6369697,18974669923。


  永州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