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信阳淮滨县救灾办招聘合同制社会购买服务人员6人公告

来源:中国·淮滨 2018-05-15 14:55:34
  淮滨县救灾办2018年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35号)精神及河南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告》(豫财社〔2017〕13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淮滨县救灾办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6名。用工方式:合同制,财政拨款,不在编制。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一)岗位:淮滨县救灾办相关股室。
 
  (二)数量:6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淮滨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淮滨县救灾办办公室(行政新区B楼125房间,联系电话:0376- 7761051)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毕业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2.报名时填写《淮滨县救灾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工资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共计565元。
 
  五、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6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淮滨县救灾办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至11:00。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9日上午9:00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8年6月11日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淮滨县救灾办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八、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淮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与淮滨县救灾办签订劳动合同,由救灾办明确工作岗位与职责。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聘用期限内未经淮滨县救灾办批准,不得辞职或报考其他单位。
 
  九、组织领导及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淮滨县救灾办具体组织实施、淮滨县救灾办纪检组全程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当事人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376—8093339。
 
  十、其他
 
  本方案由淮滨县救灾办负责解释。如有争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决。
 
  附件:《淮滨县救灾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淮滨县救灾办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