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11 13:55:28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二〇一八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 单位简介
 
  (一)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是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属全国二级监测站,是国家环境监测骨干网络成员之一。市环境监测中心按《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承担昆明市辖区内环境水质、大气、噪声、生物和污染源废水、废气等的监测任务;汇总和分析全市环境监测数据,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监测年报、年鉴,为政府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2002年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确定为“滇池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市环境监测中心于1996年通过云南省计量认证评审,2006年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评审,是云南省环保系统唯一一家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二)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是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技术研究与管理室、财务室、湖泊水库研究中心、低碳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生态研究中心、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规划研究中心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湖泊、水库、河流水环境调查研究及规划;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等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利用技术研究;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及研究;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试验、研究、引进及推广应用;区域环境规划;污染防治对策研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应用研究;环境污染损害的鉴定和评估;环境污染事故、损害等方面的调查和评估;国内外环境保护先进技术、环境信息研究方向的收集与跟踪等多个方面。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00:00至6月7日24:00,6月8日可进行网络报名缴费查询。
 
  (三)报名流程:详见《网络报名流程》(附件2)
 
  (四)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1 : 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报名时所留联系人和电话号码需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真实,经核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方式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6月25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使用标准化试卷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总分为100分。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及应急监测(一)、现场及应急监测(二)、实验室分析岗位、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科研岗位,笔试科目:自然科学专技类,笔试范围:参照部考试中心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命题;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信息管理岗位,笔试科目:计算机类,笔试范围:计算机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 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笔试成绩公示时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岗位: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广福路与西福路交叉口)二楼210办公室。市内可乘坐91、143、181、183、184、233、264、908、c143、k41、k42路公交车至加州枫景站或平桥村站下车往草海隧道方向前行200米处。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岗位: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新闻南路23号) 办公主楼203室,市内可乘坐64、97、160、124、156路等公共汽车至新闻路口下车往新闻南路方向行走200米处。
 
  (3)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核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提供笔试准考证;公民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承诺书》,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科研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并通过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咨询请在工作日9:00-17:00内拨打电话):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联系人:范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871-64605768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 0871-64161152
 
  3、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其他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公告。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1、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2、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岗位以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者优先进入下一阶段,若都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以取得时间早者进入下一阶段;若均未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以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者优先进入下一阶段,若均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以取得时间早者进入下一阶段;若均未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及注册咨询工程师,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电话:0871-64108203
 
  (二)中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871-63966770
 
  (三)昆明市纪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组:0871-67455785
 
  (四)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871-63192326
 
  附件:
 
  1.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网络报名流程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