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18-05-10 14:17:55

  栖霞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栖霞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女性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志愿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年龄在21周岁以上(1997年5月10日前出生)、33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后出生);男性具有服兵役经历(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警察院校毕业,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户籍所在地为南京。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染发,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以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及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的;


  (5)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6)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7)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8)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警辅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99号,联系人:盛莉萍、颜思婷,联系电话:83529717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要求: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应如实填写《栖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时须并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有特长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4张。


  2、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体能测试和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1)理论考试内容:时事政治及相关基础法律知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俯卧撑;女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800米跑和仰卧起坐。


  (3)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理论30%、体能40%、面试30%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


  (1)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果综合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人员中一次性递补。


  (3)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人员,根据市、区关于规范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每年收入不低于5.5万元(含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加班费及福利)。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