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永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3人公告

来源: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2018-05-09 09:59:28
  2018年永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拟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选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规定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范围(详见附件)


  面向永丰县范围内(不含学校、医院和卫生院)和永丰籍在县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非永丰籍在县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若其配偶现属永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工作已满2年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三、选调单位和职位


  永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如下表:


  注明: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前考生填写《永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报名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以及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永丰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永丰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其配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按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进行。报名结束后,根据各选调岗位报考情况,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不得再进行改报。经改报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当职位实际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职位入闱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6月7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县人社局四楼)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所选调岗位工作职责、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以及选调方案中所涉到的选调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选调人选。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五、选调工作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在永丰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96-2511709


  说明:1、“个人简历”从在大(中专)院校读书开始填写;2、此表一式一份,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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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选调单位和职位.docx


  附件2:永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永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