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黄石大冶市总医院招聘104人公告

来源:大冶人民政府 2018-05-07 10:24:50
  2018年黄石大冶市总医院招聘10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大冶市总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大冶市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大冶市总医院各医疗机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基本资格


  一般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基层医疗机构相关岗位的人员,具备2年以上一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历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护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疗等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http://www.hsrsksy.gov.cn/)进行。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登录黄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5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笔试


  笔试由市总医院组织统一命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相应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公共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大冶市总医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人社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该岗位资格审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经大冶市总医院党委研究,可在同类岗位间进行调剂或相应调减岗位计划,对于急需紧缺岗位,可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由大冶市总医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符合免予笔试资格条件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对只有一名应试者参加面试的岗位,应试者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目)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大冶市总医院负责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大冶市总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在大冶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人事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总医院将公开招聘有关情况报大冶市人社局审核,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大冶市总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大冶市总医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