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永新县接待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吉安市人社局 2018-05-07 10:21:14
  永新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永新县接待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采取面试、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永新县接待中心接待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接待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高要求:女性1.60米及以上,男性1.70米及以上。


  5.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有接待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扣留以上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4.报名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两张,《永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如未达到,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1.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了解考生的仪表、举止、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才艺展示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笔试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笔试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笔试


  (1)笔试内容:①公共基础知识;②写作。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后,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合成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永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交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永新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5.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公示


  通过面试、笔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电话:0796-7723794


  政策咨询电话:0796-7734471


  监督举报电话:0796-7722060


  附件:永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xls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