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秭归县乡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秭归县人民政府 2018-05-07 10:07:14
  宜昌市秭归县人社局、县残联关于招聘乡镇公益性岗位残联专职委员的公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批示,县人社局、县残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2名乡镇公益性岗位残联专职委员,专门从事乡镇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乡镇残联专职委员12名,安排在全县12个乡镇残联,每个乡镇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精神。


  2、秭归户籍的失业人员,具体类别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困难人员。


  3、年龄条件:原则上35周岁以内。


  4、文化程度高中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能自行解决食宿。


  6、同等条件下,具有履职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5:00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为各乡镇残联。报名时需提供符合相应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社会救助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由乡镇残联负责资格初审并统计汇总,并于5月15日以前上报到县残联人事财务部。


  2、初试。由乡镇残联组织初审,县就业局核查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条件,县残联分乡镇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核减,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初定为5月下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残联人事财务部根据初试结果电话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对象。


  4、体检。对面试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各乡镇岗位总成绩的排序递补,或者从其他乡镇调剂,(递补和调剂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5、公示。县人社部门、各乡镇残联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由县残联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三年,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四、待遇


  1、基本工资。残联专职委员基本工资标准为1875元/月,并参加五项社会保险。


  2、奖励工资。由县残联组织专班对专职委员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年底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工资。


  五、管理


  残联专职委员由县残联统一进行聘用、培训、考核,接受乡镇残联的日常管理,乡镇残联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1、秭归县残联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联系人表


  2、秭归县残联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秭归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