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剑阁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遴选4人公告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8-05-03 16:38:41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中共剑阁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农委4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中共剑阁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二、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县委农工委下属事业单位(产业办)综合管理岗九级职员4名。


  三、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干部。


  四、遴选者条件及资格


  (一)遴选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 月7日—9日


  2、报名地点:县委农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刘俊萍  联系电话:6622981 13881213305 )


  3、报名方式:遴选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县委农工委办公室根据遴选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列为遴选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遴选者人数与公开遴选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二)考核


  由县委农工委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主要进行面试考核,取面试前4名进入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由县委农工委组织,主要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及思想品德素质进行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核和考察结果行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农工委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公示


  遴选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在县纪律、县委组织部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监督电话:6600998    6712380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中共剑阁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