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50人公告

来源:襄汾县人民政府 2018-05-02 09:35:50
  襄汾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和《关于增加2017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退役人员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8〕84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50人,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下载打印(彩色)表格);⑤《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⑦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


  四、报名地点


  丁陶大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考试:报名结束后,采取笔试的办法择优确定招用人员,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和国情省情、科技人文等,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5月12日凭身份证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成绩公布及拟定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三)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如对可选择的岗位都不满意,可申请放弃招用资格,缺额择优依次递补。


  (四)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人员上岗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择优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10月起1500元)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七、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