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综合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阳新县人民政府 2018-04-28 13:35:03
2018年黄石市阳新县公开招聘镇(区)综合执法工作人员35人公告

 

  为进一步理顺城镇管理体制,加大城镇管理执法力度,建立高素质、高效能的城镇管理执法队伍,切实推进我县城镇管理执法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结合阳新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35名镇(区)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详见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阳新县公开招聘镇(区)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将调减相关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结果适时公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招聘内容在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yxx.gov.cn/)发布。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 9日— 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3、报名有关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


  ②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供原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③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④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负责。


  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拍照登记相,以备查对。


  ⑥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笔试每人合计收取报考费100元。


  (三) 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①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内容: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写作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及城管相关业务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进入面试人员弃权的需本人确认,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递补。在面试举行前三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由县城管执法局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 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


  3、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顺延递补(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面试人员),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五) 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进入我县考生不诚信数据库,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


  五、本公告由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阳新县公开招聘镇(区)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应聘资格条件 备  注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 1、最低服务年限5年;

2、限阳新籍;

3、出生年月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镇(区)综合执法中队 管理人员 3 198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类
管理人员 3 198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管理人员 3 198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 建筑类、土木类
城管执法人员 16 198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高中(中专)学历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城管执法人员 10 198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限退役士兵
合计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