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来源:贵定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2018-04-27 14:24:28
  2018年贵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增强检察机关履职能力,提升我院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水平,经本院党组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合同制司法文员3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热爱检察工作,遵守检察工作纪律规定。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1、大学本科法律类专业毕业生。


  2、退伍军人。


  3、具有政法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体育方面专长。


  以上条件需提供相关任职、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直系亲属曾被刑事处罚过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不满5年的。


  3、不诚实守信,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照4张。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政工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等,对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责任自负。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所报考岗位必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治理论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及考试范围,总分100分。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定考试试卷。


  (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采用计算机速录,考场配备笔记本电脑,预装常用五笔、拼音输入法,考试形式为听打、看打,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机考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由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综合表现评分。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考生笔试(60%)、面试(4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进入政审环节,主要审查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有无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如遇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政审通过的,在贵定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和贵定县检察网予以公示,时间为5天。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与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


  2、试用期收入:15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


  3、试用期满基本工资:2600元/月,月度绩效考核奖:400元/月,社会保险(五险)由单位交纳。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政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54-522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