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8-04-26 11:03:00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因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证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公证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学、法律、民法学、民商法学、民商法;


  5.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数量:1名。


  (四)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 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璧城街道景山路106号1幢附1号,电话:13883261382、41600655,联系人:王女士)


  (二)资格初审


  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和相关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比选环节。


  提供资料


  1.《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求职登记表》;


  2.户口簿(本人页、主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能力,采取统一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30%折算后计入比选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要求由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通知,不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比选的方式进行,经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并按要求参加了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比选环节,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该项成绩按70%折算后计入比选总成绩。招聘单位对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仪表礼仪、政治思想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比选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比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比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录取者与劳务派遣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璧山公证处工作。


  四、待遇


  报酬:1800元/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按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保险,根据有关规定解决差旅费。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到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883261382   023-41600655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