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太仓市区域党建工作站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9人公告

来源:太仓人才网 2018-04-20 15:31:03

  太仓市区域党建工作站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


  为切实加强区域党建工作站建设,增强全市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结合我市实际,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具备一定的党务知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备相应的自动化办公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太仓市户籍(在《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4月1日及之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9名,其中:城厢镇1名,沙溪镇2名,浏河镇1名,璜泾镇1名,双凤镇1名,港区2名(其中1名限男性),科教新城1名。


  三、报名办法和相关事项


  1.本次区域党建工作站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表填写、资料上传、资格预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太仓市人才网(http://www.tcrc.com.cn)


  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30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入口


  2.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太仓籍)、毕业证书、社保清单(盖章)、党员证明(如组织关系不在太仓的需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盖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66号人防大厦1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笔试与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有一定比例的党建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时间为5月12日,面试时间为5月26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考试成绩均在太仓市人才网公示。


  五、体检与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录用名单在太仓市人才网公示。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委“两新”工委备案。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录用人员与区域党建工作站所在区镇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太仓市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3.薪资待遇: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待遇由基础待遇和绩效待遇组成。基础待遇由各区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编外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确定。绩效待遇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以及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市委“两新”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3523809


  监督电话:0512-53890233


  中共太仓市委“两新”工委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