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聘24人公告

来源: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04-20 14:34:49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8年专职辅导员、管理及专技岗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等岗位人员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


  2. 应聘人员一般应为“双一流”院校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或海外知名院校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外语专业教学人员也可选聘专业院校毕业生。


  3. 应聘人员均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获得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或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 若无博士毕业生应聘,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聘优秀硕士研究生,其应聘办法按照学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办理。


  5.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优秀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网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5月4日。应聘人员请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应聘人员报名相关表格,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填写《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到指定的教职工招聘邮箱。


  四、考察程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高于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分岗位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人文科技常识、教育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


  2.面试: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经学校考察研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其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凡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计算。所报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范围。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


  6.签约:经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签订聘用协议。


  五、其他说明


  1.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限申报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


  2. 应聘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以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应聘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任何岗位。


  3.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笔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4.根据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暂行办法》、《人事代理人员管理补充规定》等规定,本次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人员全部按照学校人事代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不办理事业单位入编制手续。


  5. 人事代理人员首次聘用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其中包含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6. 聘用期间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结合人事代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或技术等级,按照同岗同酬的原则确定。聘用期间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各用人单位的岗位聘任,享受所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7. 人事代理人员按照陕西省规定,根据学校确定的缴费基数和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其中个人缴存部分由代理人员本人承担,单位缴存部分由学校支付。


  8. 人事代理人员在聘期内,可根据学校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房源实际条件租住宿舍,不享受学校福利购房政策。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史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30056


  邮箱:sjyrsk0056@163.com(邮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校网址:http://www.snie.edu.cn/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东段(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收)


  附件1.应聘登记表


  附件2.应聘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3.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人事代理人员科研成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