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猇亭区引进人才144名公告

来源: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 2018-04-20 08:34:33
  2018年宜昌市猇亭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44名公告


  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储备,宜昌市猇亭区现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144名,另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第一类:猇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6名。具体专业需求、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第二类:猇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4名。具体专业需求、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猇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2)。


  第三类:猇亭区域内重点企业、上市公司等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14名。具体专业需求、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猇亭区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3)。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学历与职称条件


  1、报名第一、三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报名第二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报名一、二类岗位的人员,除符合《岗位目录》(附件1、附件2)规定的专业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报名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个人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的;


  (5)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2、报名第三类相关企业的人员,除符合《岗位目录》(附件3)规定的专业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个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企业所列其他相关条件。


  三、有关待遇


  (一)第一、二类岗位引进人才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一年后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进编、转正定级手续。


  2、住房补贴。引进人才优先享受区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引进人才在猇亭区内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硕士(含副高级职称)、博士(含正高级职称)分别享受不超过7万、9万元的购房贷款贴息补助。


  3、开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引进人才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社会保障、安家落户、就医入学等方面提供便捷优质“绿色通道”服务。


  4、家属安置。引进人才配偶若有需求,可根据其学历、专业和身份性质等条件,分别采取调动、聘用、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其就业。


  5、其他待遇。本次引进人员作为全区后备干部人才进行跟踪管理。对于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6、服务年限。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离开(经组织调动除外)则取消相应待遇。


  (二)第三类岗位引进人才待遇


  1、企业引进人才待遇按企业与招聘者协议办理。


  2、企业引进人才符合《猇亭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四、引进工作程序


  (一)第一、二类岗位引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2018年4月20日至面谈前任意工作日内(面谈时间请关注猇亭门户网站公告http://www.xiaoting.gov.cn/)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677807373@qq.com。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招聘岗位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等。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于面谈前任意工作日内(08:30-17:00),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进行资格初审。


  3、面谈。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谈人员,面谈不设置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6的,可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增加能力水平测试,并设置一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人数。能力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谈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及资格复审。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3的全部列为考察对象。考察过程中,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因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考察人选空缺的,依据面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5、体检。根据面谈和考察得分情况,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昌市猇亭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第三类岗位引进工作程序


  应聘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企业《岗位目录》(附件3)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与企业联系报名。企业引进人才程序由企业自主决定,聘用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备案。


  五、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程序请关注猇亭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李世纬(0717-6511338、18307130290)


  张 浩(0717-6511235、18695060061)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猇亭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目录(事业单位)


  附件2:猇亭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附件3:猇亭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企业)


  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