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聘处级干部6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19 15:36:26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处级干部的公告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举办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着国家重点企业和北京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国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等任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六名处级干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此次招聘处级干部6名,具体为: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1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产学合作与服务地方办公室主任1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副部长(副处长)1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1名。


  岗位职责及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具体环节如下: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处级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4月30日下午4:00之前报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电子版发至:zztzb@biem.edu.cn。


  2.资格审查。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综合评议。由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4.面试。根据综合评议,按照1:5的比例参加面试,重点考察岗位认识、工作思路、业务水平等。面试时间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合格成绩为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对面试成绩和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公布三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查。


  5.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6.组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廉政情况及群众认可度等。


  7.体检。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8.决定任用。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9.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三、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


  2.为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参与应聘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等部门关于干部选用的有关纪律规定。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联 系 人:王 轲 84171012


  电子邮箱:zztzb@biem.edu.cn


  附件1: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处级干部岗位、职责及报名条件资格


  附件2: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处级干部报名表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