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首都师范大学校内招聘2人公告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2018-04-12 14:06:18

  首都师范大学校内招聘公告


  一、岗位


  初等教育学院(1个岗位)、人事处(1个岗位)


  二、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 校内在编在岗人员;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申请人须来校工作两年以上。


  (二)岗位职责与具体任职条件


  请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校内招聘岗位


  以公告的方式在校园网公布。


  (二)公开报名


  凡符合校内招聘基本要求、岗位任职条件与资格的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公开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可通过校园网下载、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并务必于2018年4月20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发给用人单位联系人,同时抄送至人事处郭玲老师。


  (三)遴选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组织遴选、审核、评议,经应聘者原单位同意,于2018年4月27日(周五)下班前将应聘结果及签字盖章的《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见附件3)报人事处。


  (四)调动


  人事处审核后办理相关校内调动手续。


  联 系 人:郭玲  68902824


  办公地址:校本部主楼616办公室


  附件1.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


  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