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招聘公告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18-04-12 10:17:09
  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队现向社会招聘调查员2名,安排在国家统计局综合和法规科、住户调查科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区招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会计学、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即1983年4月10日后出生);


  3、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灵活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获取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


  4、有从事统计工作经历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5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西塔8楼812室)。


  3、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不退还);网上报名人员需将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附个人生活照片一张)等材料发送至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邮箱:fcgdcd_gx@163.com;


  4、资格审查。我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由我队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笔试人选的考生,在笔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前接受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3、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由我队组织面试,按招聘计划1:3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面试人选。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的人选另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和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我队承担。


  七、聘用管理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以劳务派遣方式确定劳动用工关系,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队现聘用人员待遇执行,享受社保五险。


  八、其他


  咨询电话:0770-2826550;传真:2828718;联系人:吴兰婷;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西塔8楼812室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