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劳务派遣人员招聘20人公告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 2018-04-09 09:10:48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劳务派遣人员,其中讲解员10名、日常工作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二)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或劳动教养,没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三)讲解员10人(女性8人、男性2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男性身高1.75米以上,相貌端正,体态匀称,口齿清晰,标准普通话,亲和力强,善于沟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以下专业: 1.播音、主持相关专业,2.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导游、导游服务专业,3.音乐、舞蹈、表演相关专业,4. 新闻类、中文类、师范类专业。
 
  日常工作人员10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应聘人员限报考讲解员或日常工作人员一个岗位。
 
  (四)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4月8日在鹿泉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3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月11日、12日在鹿泉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鹿泉区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不符合学历认证规定、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学历认定政策的不予承认)、讲解员岗位可提供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资质证书的可同时提供。
 
  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鹿泉区政府网站公告,并通知本人(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名单的筛选原则为:
 
  讲解员岗位:1.播音、主持、旅游相关专业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则资格证书较强者优先;3.有播音、主持、导游从业经验并获表彰证书者优先;4.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
 
  日常工作人员岗位:1.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有大数据、云计算、数据安全等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则资格证书较强者优先;
 
  其他条件一致则年龄低者优先。
 
  (四)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在 4月20日,面试地点在区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通过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按所需人员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
 
  (六)政审和体检
 
  政审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常驻地派出所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协调办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凡政审、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鹿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区人社局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八)录用及待遇
 
  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二)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82012247 82018711
 

  附件:鹿泉区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