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泸州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25人公告

来源:泸州市人民医院 2018-04-08 15:10:40

  泸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按招聘条件,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招聘条件要求需要相关证件的岗位,现场审核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止,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张1寸照片,并提交泸州市人民医院编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报名地点:泸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江阳区市府路步行街酒城苑公寓704室,联系电话:0830-2286878)


  五、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牵头,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科室参加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如毕业证遗失,应由原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件、相关工作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试程序。


  六、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后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别进行笔试、操作或综合面试。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验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综合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泸州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个人等原因放弃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我院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九、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十、公示、试用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泸州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如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院按规定程序先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30日之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试用。


  附件下载:招聘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


  泸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