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师42人公告

来源: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08 13:38:08

  2018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42名,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4月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三)舟山教育网: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4月18日9:00-4月23日16:00。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3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的适当时间公布在舟山教育网(www.zsjy.gov.cn)上。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其中招聘计划为10个及以上,需达到计划数的2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聘计划。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一般为说课或上课(其中报考体育、音乐、舞蹈、美术和幼儿教育还需加测专业技能测试),详见附件1。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技巧。


  有笔试环节的报考岗位,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其中招聘计划为10个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4:3折合成考试总成绩;然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先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若成绩还相等的,则进行加试。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具有正式事业编制),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2018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舟山市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