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招聘5人公告

来源:廊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4-08 09:26:13
  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相关人员,确保派遣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
 
  具体岗位名称、名额和岗位要求详见《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用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热爱公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
 
  报名地点: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办公室(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21号一楼南大厅)。
 
  咨询电话:0316-2206011
 
  3.报名人员须持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6)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在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A4纸)。
 
  4.经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填写《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用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无误后,核发《笔试通知书》,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电话另行通知。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办公室。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通知书》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果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笔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主要是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评分。
 
  3.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2. 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由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负责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2.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聘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违规违纪,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
 
  《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用工情况一览表》
 
  廊坊市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