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汉东湖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武汉东湖学院人事处 2018-03-30 09:41:12

  2018年武汉东湖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东湖学院(原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经教育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身心健康,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要求


  1、学术骨干


  优秀博士研究生,近3年内在本专业核心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和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须经省部级以上专业部门认可)的优秀人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近5年来,主持过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或国内外本学科有代表性的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过4篇以上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的优秀人才。


  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招聘专业

 

  四、相关待遇:


  1、学术骨干:(1)年薪14万元以上;(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3)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后,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给予奖励;(4)提供公寓住房一间。


  2、博士研究生:(1)未聘为副高级岗位之前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2)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3)享受博士学位津贴: 聘期内1500元/月;(4)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后,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给予奖励;(5)提供公寓住房一间。


  3、其他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五、应聘办法: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一份(包括个人情况、详细的学历及工作经历、教学和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并填写武汉东湖学院校外应聘人员报名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2、应聘材料电子版及报名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hrsc1@126.com,邮件主题注明 “应聘专业带头人+姓名+专业名称”、“应聘学术骨干+姓名+学历+专业名称”、“应聘博士研究生+姓名+专业名称”或“应聘教师+姓名+专业名称”。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马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81931131 8193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