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铜仁市石阡县中坝街道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网 2018-03-29 14:26:47

  2018年贵州石阡县中坝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方案


  为解决中坝街道社会事务部工作重、人员少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障管理工作需要,经中坝街道向县就业局申请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杨启东(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副 组 长:张世强(主任科员、政协联络工作组主任)


  周廷恩(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于海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邵 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 勇(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张 冲(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成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成 露(社会事务部部长)


  魏建斌(县财政局中坝分局局长)


  鲁朝兴(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邹 渊(党政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会事务部,由成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王兴同志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人民政府中坝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就业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中坝街道户籍的公民,年龄:女性18周岁至40周岁,男性18周岁至50周岁;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7.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8.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9.熟悉招聘岗位业务的人员;


  10.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群众反映有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6.近亲属有反政府行为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坝街道社会事务部,咨询电话:0856-7820354;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片4张。


  七、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人,按面试成绩,取前2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为2人或少于2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八、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员;


  3.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用人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


  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十、其它


  所聘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我单位及时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