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北政法大学专业技术等岗位招聘26人公告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2018-03-29 14:01:04
  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专业技术等岗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等岗位人员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应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五)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本校优秀硕士毕业生的聘用不超过招聘计划的30%,且不接受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的毕业生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2.网上报名者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的提供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最高学位-本人姓名”。
 
  现场报名者请携带《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的提供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312室)报名。
 
  3.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15日。
 
  4.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于2018年4月下旬完成资格审查,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高于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分岗位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在网上报名者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人文科技常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写作能力等。
 
  (四)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计算。所报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范围。
 
  (六)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对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报到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限申报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笔试、面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校《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报名地址: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312室
 
  联系电话: 029-88182596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 nwuplszkzp@163.com
 
  人事处网址:http://rsc.nwupl.cn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