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常德石门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3-28 14:01:41

  2018年湖南常德石门县公安局辅警招录公告


  因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石门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人,其中文职辅警5名(女性),勤务辅警20名(男性)。


  二、报考及加分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5、 石门县户籍或石门周边县接壤乡镇户籍人员,或在本县有固定住所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8日以前出生) 40周岁(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体重正常;


  6、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适当加分。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5、有精神病史、遗传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6、有其它不适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3月28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招聘信息将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双微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告。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视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二)报名(4月8日—10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8日、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所有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4月11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予以公示。


  (四)确定参考人员(4月12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2018年4月12日工作时间到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领取准考证,考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五)笔试(4月13日)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石门县公安局十楼。


  (六)体能测试(4月14日)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煅炼达标标准》,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雨天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地点为石门县第三中学。


  (七)面试(4月16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未形成竞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8:30;面试地点为石门县公安局十楼。


  (八)综合成绩(4月17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4月18日—20日)


  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递补。


  (十)政审(4月21日—23日)


  应聘人员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到满额。


  (十一)公示(4月24日—30日)


  招聘结果将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劳务派遣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石门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不提供食宿。一经聘用,必须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辅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服从石门县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


  四、监督


  县纪委(监察委)对辅警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五、咨询方式


  1、办公室电话:0736-5152692(石门县公安局政工室)


  2、联系人和电话:18075625096(唐警官) 15573689961(马杰)


  本公告解释权属石门县公安局。


  石门县公安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