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州环境保护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来源:凉山人事考试网 2018-03-28 12:28:10

  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我局面向全州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3名;州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详见附件1《凉山州环境保护局考调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4月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2.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暂不参加考调。驻村第一书记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调信息公告方式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环保网(http://www.lshj.gov.cn/)上发布, 其它各阶段成绩在凉山州环保网(http://www.lshj.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凉山州环保网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考调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考调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相关手续到州环保局报名,不得代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州环保局四楼人事办公室(西昌市土城巷63号)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凉山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网上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4.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编制卡复印件)(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同意低聘承诺;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7.管理岗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另行通知时间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取消或削减考调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分析岗位和州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工作人员A/B岗位:综合知识测试。


  州环境监测中心站财务人员岗位:财务知识测试。


  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的时间、地点和证件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州环保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差额1名确定体检名额(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方式均按此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每个岗位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试用、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六、本公告由州环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65252


  监督电话:18981509523(工作时间内有效)


  附件下载:


  1.凉山州环境保护局考调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凉山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凉山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