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萍乡人才网 2018-03-27 13:56:46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关于聘用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为退出现役士兵和各类警察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3、热爱司法警察工作,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4、年龄要求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5CM以上,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武警战斗班战士、部队荣获优秀士兵、荣立三等功或有体育特长者优先。


  (三)不得应聘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司法警察辅助岗位,计划招收男性2人。主要从事安检、办公楼门卫值班、庭审警务保障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1、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萍乡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1530元/月)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20%,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30%;岗位津贴根据在本院工作年限等次,按照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分别享受不低于20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的津贴。目前的工资待遇总计为月收入2403元(不含单位应负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医保等)。


  2、聘用制司法警察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保)。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单位免费提供早、中餐,根据需要可提供晚餐和住宿。


  四、招考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正式聘用的步骤实施。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1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于工作日到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士兵退出现役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士兵退出现役证、立功受奖证书)照片及报名登记表发至联系人邮箱。联系部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人:曾奎,电话0799-3376925,QQ邮箱:17787434@qq.com;传真号0799-3436557。


  3、资格审查:于2018年4月25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4、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应聘人员应根据本院的通知参加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5月,地点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测试合格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录用,试用期满后,由本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附件下载:司法警察报名表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