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来源:南宁人才网 2018-03-26 14:20:38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为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名。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18-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中共党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被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二、招聘人数和分类


  此次共招聘5人,其中:工程造价类专业技术人员2名,财务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6楼财政局1611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试。


  2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笔试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


  3、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面试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察: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分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批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聘用期间薪酬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月工资2900元/月、中级职称月工资3200元/月、高级职称月工资3400元/月;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行政辅助岗位235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如城区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财政局;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青秀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


  联系人:曾玉兰  罗雪晶 电话:5826225/5826969


  附:1、青秀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要求


  2、《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