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盘锦大洼区公开招聘检察机关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来源:盘锦市大洼区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 2018-03-23 16:31:50
  为加强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经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区委、区政府决定,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人数为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2000年3月19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


  户籍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大洼区内户口,包括于楼街道、红村社区原油田矿区子女。户籍确认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9日。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病史;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体重50千克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3、学历条件。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公布招聘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考试、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


  四、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辅警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被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比照正式聘用待遇。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终止聘用。试用期合格人员由区人民检察院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聘用合同到期后,将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被聘用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600元,其中:基本工资1900元,岗位津贴700元,并按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报考人员自行收集报考所需材料,2018年3月22日——4月4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大洼区人才中心(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报名所需资料:登录大洼区政府网(www.dawa.gov.cn)或大洼区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信网含二维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身同版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


  咨询电话:0427—6786885


  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洼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