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2018-03-23 10:42:37

  2018年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人员(1名新闻宣传人员,2名办案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闻宣传人员1名,主要从事文字材料、检察宣传信息调研、新闻媒体等方面工作;办案辅助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案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检察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新闻宣传人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采编、中文、文秘、计算机管理等专业优先考虑,电脑操作熟练;办案辅助人员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电脑操作熟练。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隐瞒者责任后果自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到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填写,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2寸免冠照片一并递交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下午5:00。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五、经考试考核后确定最终人选。


  六、相关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每月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300元(办案辅助人员通过司考的每月工资为2800元)。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9-5635721


  联系人: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何海军 尹奕丹


  地址:邵阳市资江北路东44号,邮编4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