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信阳浉河区东双河镇城镇招聘管理人员10人公告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21 16:38:38

  浉河区东双河镇城镇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切实提升东双河镇城镇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东双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城镇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城镇管理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服从意识、执行力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男性,33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部队转业、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9日。


  2.报名地址:有意向者可将个人简历于指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dshdzb@163.com)。


  3.资格审查:应试者本人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复员转业军人需提供军人复员证)、报名登记表2张、无违法违纪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面试。


  东双河镇人民政府招聘办公室对个人简历进行筛选、审查后,电话通知合格的应聘者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招聘人员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城镇管理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试用期3个月,每人每月1600-2000元(含工伤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2500元(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发放统一服装,提供住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双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6-3613006。


  附件下载:东双河镇城管人员招聘报名表


  东双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