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樟树市选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31人公告

来源:樟树市人民政府网 2018-03-20 15:57:45

  樟树市公开选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樟树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办发〔2017〕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选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31名,鹿江街道13人(含新增一个社区),淦阳街道11人,福城街道7人。


  二、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吃苦耐劳,热心社区工作。


  3、事业心强,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资格


  1、具有樟树市城区非农业户口(2018年3月1日前迁入),并在城区居住。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1978年3月1日后出生,2017年12月底前已参加社保人员年龄放宽到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选聘采取统一先笔试,后面试,再体检、考察,最后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7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樟树市民政局三楼基层政权科(联系电话:7362801)。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请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市社保局颁发的社保缴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街道计生办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


  报名人数少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岗位选聘人数2倍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选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职数。


  (二)资格审查


  由市选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市纪委、组织部、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和街道党委组成)统一对报名对象的户籍、年龄、学历、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主要是社区基本知识和工作实务,近期国际国内时事,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5月5日上午9:00。


  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按选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按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闱最后几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市选聘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对象意见,向社会公示7天,再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本次选聘每个环节如有人自动弃权,以及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取消资格,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选聘人员的安排,按入闱人员的居住地,首先指定安排到本人居住的街道,若入闱人数多于该街道的岗位数,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其他入闱人员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空缺岗位的街道。若遇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次序。选聘人员社区岗位安排由所在街道统筹。


  本次公开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樟树市委组织部


  樟树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0日